还记吗?某一年支付宝发起了一个抽奖活动,要抽取一位幸运儿,送上超级大礼包。但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抽奖,随着参与转发抽奖人数的增多,最终抽奖时,获奖的概率达到了惊人的万分之一。
万分之一的获奖概率是什么概念呢,不说大道理,大家可以朴素地理解一下,这个概率就是你我他大家都根本不可能获奖的概率。而最终获奖的,化不可能为可能的,正是这位“信小呆”同学。
奖品清单里从国内到海外,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支付宝都给“锦鲤”安排的明明白白!天上掉馅饼的故事似乎真的发生了,信小呆同学在得知中奖后表示:“下半生是不是不用工作了?”
在中奖的那几个月,信小呆立即选择的辞职,并火速的办理好了护照。但在奖品真的下来后,信小呆才发现跟自己想象的并不一样。她说这个奖看似值一个亿,但实际上就是一大堆优惠券,并且还要在一年内兑完。出国旅行吃穿住行自费就算了,她还花光了自己20多万的积蓄,甚至还把信用卡刷爆了。
现在她找工作也是处处碰壁,对于她来说,坏消息就是没钱没工作,好消息就是她考教师资格证通过了,虽然她自己本人还没想好接下来要做什么,但她希望自己能够先顺利找到工作。
有人说,信小呆20万去了很多地方也很划算了,也有人说,如果当初中奖后改行当旅游博主,不说大的,现在可能都是个小有名气的博主了,也不愁没钱没工作。
还有人说,当初信小呆中奖后缴税了吗?
这的确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说句实话,别人中个彩票都要缴税,更别说中了“一个亿”的信小呆了,由于信小呆的奖品多为实物,假设她领完了,这个中奖的行为应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地税主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个人在购物抽奖活动中奖实物奖品,支付单位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 (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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